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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学院岗位工作职责

发布日期:2026-06-28    作者:     来源:    点击:

岗位

工作职责

党委书记

 

一、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监督本单位党政的各项决定的执行情况。

二、制定本单位发展规划和重要规章制度,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年度党团工作计划。

三、参与讨论和决定教学、科研、师资、行政管理等工作的重要事项,支持院长在其职权范围内开展工作。

四、负责本单位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指导、检查所属基层党组织工作,指导本单位工会、学生会、团委的工作。

五、全面负责学生工作,包括学生日常教育与管理,负责学生招生、征兵入伍和就业指导工作,负责辅导员队伍建设。

六、负责本单位教风、学风建设工作,负责本单位的思想政治工作和德育工作。

七、负责本单位师生员工在出国、晋升、就业等方面的政治审查。

八、负责综合治理工作,制定安全保卫工作的措施,组织实施和检查。

九、做好上级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院长

 

一、在学校党委,行政领导下,全面负责学院教学、科研和行政管理工作。

二、负责本单位教学、专业、课程、教材、科研等的建设和管理。

三、定期召开院行政办公会议,加强与学院党委的沟通,定期通报和研究本单位的重大事项。

四、组织制定本单位发展规划、重要规章制度和机构设置等。

五、协助学校做好人才引进、人员调动、教职工职称晋升和进修培训等工作。

六、统筹安排本单位经费的分配和使用。

七、做好在职教师培养的工作。

八、负责组织对外交流与合作,积极开拓和探索办学新途径,提高办学效益。

九、协助学院党委做好本院教职工和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抓好全院教风和学风建设。

十、做好上级部门和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党委副书记

 

一、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协助党委书记召开学院党委会议和党员大会,并开展有关工作。

二、协助学院党委书记和行政负责人,围绕学院中心任务,有针对性地开展思想政治工作。

三、负责制订学期学生管理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四、主持学院日常学生管理工作,保证维护稳定的教学秩序。

五、参与院级工作规划,重大问题的决策,充分发挥党组织核心保证作用。

六、负责指导分工会、分团委、学生会开展工作,充分发挥群团组织的作用。

七、负责监督、指导各个党支部的工作。

八、加强对师生党员的思想教育,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和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

九、切实抓好辅导员队伍建设,做好辅导员的教育、管理工作和考核工作,不断提高辅导员思想政治素质。

十、坚持党性原则,加强自身修养,听取群众意见和建议,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十一、积极配合学院党委书记开展各项工作,并完成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副院长

 

一、在院长领导下,具体负责全院的教学科研工作。

二、贯彻落实学院教学科研管理有关规章制度和学校、院长布置的教学科研管理工作。

三、负责拟订全院年度教学科研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

四、负责组织全院教学计划的制订和修改,教学任务的布置和管理。

五、具体负责落实学院的学科建设、师资建设、教材建设和课程建设。

六、对教学科研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和指导,通报检查情况,并向院务会提出奖惩建议。

七、负责审核全院教师的教学工作量以及指导全院的教学档案的管理工作。

八、负责组织毕业论文的答辩工作。

九、负责组织全院科研课题的申报、科研成果评优以及全院性学术会议。

十、负责审核全院教师的科研成果以及管理全院的科研档案。

十一、负责组织全院的学科建设和对外学术交流工作。

十二、负责学院客座教授的管理和联络工作。

十三、完成院长交办和院务会议决定的有关工作。

办公室主任

 

一、负责全院的党政日常事务;对外接待、联络、交往工作;督促检查各单位、各部门贯彻落实学院决议、工作计划执行情况;对院领导的批示进行传达、催办、检查、督办;协调各个部门共同办理的综合性工作;负责做好综合档案室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二、协助学院党政领导组织贯彻执行党和政府的方针、政策和上级指示、决议,督促检查贯彻执行情况,并及时整理向上级汇报。

三、负责起草学院党政工作要点、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和决议等文稿、事业发展规划的制订、学院党政文件的起草、核稿等工作。

四、负责组织学院党委会、院长办公会和每周学院会议和活动安排,做好上会材料的归集、送审以及会议的记录、整理,撰写会议纪要、会议决议等会务工作,并做好督办协办,组织推动决议的贯彻并检查执行。

五、负责全院党政文件的分类编号、印发、存档以及上级来文的传递、督办、反馈。

六、负责处理学院来信、来访事宜;负责来学院检查指导工作的上级领导和学院专请客人的接待工作。

七、负责学院党政印章、院长印章的管理;按规定开具介绍信和有关证明;审定学院各单位印章的刻制、发放、启用及回收等管理工作。

八、完成学院领导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组织员

一、做好发展党员工作。一是认真贯彻执行发展党员工作总要求,制订和实施发展党员工作计划。在党委的领导下,按照发展党员工作的总要求,从本地区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出发,协助学院党委论证并提出切实可行的发展党员工作计划。在执行发展党员工作计划中,要加强检查指导,发现问题及时向学院党委汇报并提出解决的意见。二是指导基层党组织不断壮大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养工作,奠定发展党员工作的基础。三是做好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和转正工作,切实把住党员队伍的“入口关”。四是检查发展党员质量情况, 査处发展党员工作中违反党章和有关规定的问题,总结推广发展党员工作的经验,组织检査和帮助基层党组织严格履行入党手续。

二、做好党员管理工作。调查研究党员管理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积极探索党员管理工作中的有效措施和方法,指导基层党组织健全和活跃党的组织生活。

三、协同有关部门,了解和分析党员的思想状况,有的放矢地抓好党员教育工作。

四、指导学院基层党组织组织员工作。

团委书记学生工作秘书

 

一、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利用各种适合当代大学生需求的方式进行政治思想教育,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理想信念和人生观。

二、做好学生思想、心理、生活等状况的调研,及时了解和掌握学生动态,有针对性地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形势政策教育、安全纪律教育以及大学生行为规范教育等。组织完成全院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三、抓好学院学生党支部建设工作,做好学生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发展和转正,做好学生党员的继续教育工作。

四、做好学生日常服务管理。负责学院学生、班级基本信息分类统计工作;负责全院学生奖、贷、勤、补、免等各种专项工作,制定学院一级的学生专项工作组织实施办法与规章制度;负责及时处理学生突发事件,制定本院学生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负责学院对学生违纪事宜的受理、调查、处理与教育、申诉工作;负责做好特殊学生工作;负责毕业生毕业就业相关工作。

五、抓好辅导员队伍建设。负责做好专兼职辅导员的选配、培训、管理和考核工作,制定学院一级的辅导员培训计划、管理考核办法;组织辅导员进行讨论学习,鼓励辅导员进行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与学生管理工作的理论与方法研究。

六、完成上级及学院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

教学秘书

一、做好全室人员的考勤、考核工作,组织全室人员进行政治和业务学习,提高工作人员的思想觉悟和业务水平。

二、制定学院学期教学工作计划,建立完善各类规章制度,确保教学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三、负责学院教学运行、教学改革等工作的全面管理,为领导和有关部门提出合理化建议。

四、做好学籍管理系统、排课管理系统、成绩管理系统、教师教学工作量上报、教学检查安排等项工作的具体落实。

五、负责做好学院教学相关科室的协调工作。

六、及时调整工作计划与措施,不断总结工作经验,努力完成各项工作任务,认真做好年度教学总结工作。

七、负责组织各教研室制定专业设置与调整方案、制定各专业教学计划和课程教学大纲。

八、完成学院领导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科研秘书

一、了解国家科技工作的方针政策,正确解读并宣传学校科技政策及规章。

二、协助主管领导制订本单位的科技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及时上报有关部门。

三、协助主管领导组织科研项目、成果鉴定和奖励的申报工作,抓好各类科研项目的完成与验收,协助主管领导执行科研质量保障体系,并负责成果鉴定材料归档。

四、积极地做好专利申请、科技成果转让和科技开发工作。

五、做好本单位年度科研项目、经费、各类成果、获奖和学术活动的统计、上报工作。

六、建立本单位教师科研档案,主动了解科技工作的进展情况,并以多种形式保障本单位与科技处信息联系的畅通。

七、搜集有关的科研信息,协助学术带头人掌握国内外同领域研究动态,协助主管领导组织开展学术交流活动。

八、负责本单位教职工的年度科研量化考核工作。

九、完成学院领导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教研室主任

一、组织本教研室教师的政治学习,做好教师的思想政治工作,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努力完成各项教学任务。

二、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和学校教学改革的有关要求,负责制定本教研室的教学计划,各课程的教学大纲,实习计划。

三、按教学大纲要求,选定合适教材,讨论教材的重点、难点以及删增内容。组织教师编写教材、讲义和教学参考资料。

四、深入教学实际,了解教学、实习情况,加强任课教师的考勤制度,定期组织任课教师分析教学情况,研究改进措施,不断提高教学水平和教学质量。

五、加强对教师的业务考核,经常深入课堂掌握教学进程和教师讲课情况,听取学生对教学的反映和意见。

六、组织教研室学习教学理论,制订教研活动计划,积极开展学校交流和教学研究活动,组织教师相互听课等教学活动。

七、负责教研室教师的工作安排和工作量的检查核定工作,做好教师综合测评工作。

八、配合教学办公室组织教学工作检查和教学质量评估。

九、制定教师业务进修计划,检查教师在职业业务进修情况,关心和培养教师特别是青年教师,不断提高教研室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并根据教学需要和教师表现,提出任课教师的授课安排。

十、负责教授课程的考试,考查工作,组织好出卷,评卷及质量分析等工作。

实验教学中心主任

一、实验室技术人员应忠于党的教育事业,兢兢业业做好工作。遵守和贯彻学校和实验处关于实验室的各项管理规定,努力完成自己的本职工作。

二、积极参加实验改革,努力学习新的实训技术、新设备的使用,尽快掌握本实验室新购进的设备的使用方法。

三、根据教学任务书,提前做好实训所需的设施设备、耗材以及设备的维护等各项准备工作,保证实训教学能按时进行。

四、要经常对各种实验设备、设施进行认真维护,严格管理,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以免影响正常的教学秩序,接到维护申请后必须立即进行处理,并采取有效应对措施。

五、课前应提前10分钟开门,协助教师按要求组织学生进入实验室,并与任课教师办理财产交接。

六、上课期间工作人员不得擅离工作岗位,以防突发设备故障或事件的发生。

七、课后应按实际填写实验室日志,检查实验室设备,与任课教师办理财产交接,发现问题及时查明原因,分清责任,并写出书面报告交由院领导处理。

八、负责实训室防火、防盗、防水和防触电等日常安全工作,下班前务必关水、关电、关好门窗。

九、负责实验室的财产登记与管理,与实验教师、学生共同维护好室内环境卫生。